部门简介
时间:2020-11-30 19:00 信息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贵州食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是学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人事劳资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干部科、组织科、人事科(教师工作科)、工资福利科、人事综合管理科(社保科)、离退休科。具体承担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的发展、培养、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考核,教职工招录、聘用、考核,教职工晋职晋级、薪酬福利、劳资管理、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职工服务管理等工作。
干部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部门、院党委的决定、决议;
2.在党委领导下,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贵州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协助领导做好干部的教育、考察、考核、培养、选拔、任免、考核、奖惩、轮岗交流等工作;
3.协助领导做好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干部培训工作,做好干部出国人员政审工作;
4.做好干部信息采集、维护,完成各类干部统计报表的填报,做好干部工作中文书收集、整理、归档;
5.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科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指示和决定;
2.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好学院党的基层建设和管理,推进学院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基层党组织设置、组建和换届选举工作;
3.督促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党的纪律,做好党内表彰工作;
4.负责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负责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5.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做好党内帮扶、党内表彰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教师工作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部门、院党委的决定、决议,在学院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开展组织人事工作;
2.负责制定人事工作计划、规章制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和师资队伍的建设,完成人事统计报表上报及归档工作;
3.负责学院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管理工作;
4.负责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教师资格认定、新进人员岗前培训;
5.负责人员招聘、选调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资福利科
1.负责教职工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核定、报审、发放工资;
2.负责离、退休人员各类津补贴的核算发放工作;
3.负责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制定/修订,落实工作;
4.负责办理工龄变更、工资变更等核定、报审工作;
5.负责编制本的管理及人员上下编报审工作;
6.负责工资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填报工作。
7.负责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政策性调整的审批与落实工作;
8.负责聘用人员工资的核定、发放工作。
9.负责教职工病故等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等核算,发放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综合管理科(社保科)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组织部门、院党委的决定、决议;
2.严格遵守《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保管干部人事档案,做好干部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收集、鉴别、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处理干部档案的查阅、借阅、转递工作;
3.负责教职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征缴、变更、停保,职工退休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4.负责公积金变更及相关服务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离退休科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建立离退休干部工作管理职责;
2.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工作精神,拟定学院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经学院审核后组织实施;
3.组织老干部学习文件、传达学院有关文件精神;
4.组织老干部政治学习,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建设和支部建设;
5.督促有关部门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6.组织引导老干部在构建和谐社会、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关心下一代等方面发挥作用;
7.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
8.对生病住院的离退休人员进行走访、慰问,做好来电、来访工作;
9.协助做好离退休干部去世后的善后工作;
10.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851-85965111